三面鋸剖對開木方:
適宜直徑為40—60em,出材率為50%一52%, 固定在刨板機上木方數(shù)量只能放一兩個,生產(chǎn)率較低。
圓棱四面鋸剖對開木方:能牢固地固定在刨板機上,一次可同時放3—5個木方。有些采用四面鋸剖直角對開木方,便于今后拼花,但貴重的邊材變成了廢料,從而降低了刨制薄木的出板率。這種方法適宜于原木直徑40—60cm,出材率為48%~50%。
圓棱三面鋸剖四開木方:適宜直徑60cm以上,出材率為50%~60%,能得到較寬的徑切薄木和窄的弦切薄木。
鋸剖扇形木方:要求制得的薄木基本上為徑切面時,才采用此法。過去沒有專用鋸剖機床,很少采用,現(xiàn)在有專用鋸剖機床,大徑木鋸剖逐漸采用此法。
原木鋸剖可采用臥式或立式帶鋸和臥式框鋸。后者雖鋸剖精度高,但生產(chǎn)率較低�,F(xiàn)代SAT型專用鋸剖機床是由直徑1500mm的可往復(fù)運動的圓鋸機、長600mm圓柱形組合銑刀頭(也能作往復(fù)運動)、支承和轉(zhuǎn)動原木用定位裝置和轉(zhuǎn)動卡軸等組成.